更多化妆品注册备案业务试题
- 1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每两年接受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每两年接受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 3已经取得注册、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安全监测制度。安全监测的期限( )年,自首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的化妆品取得住注册或者完成备案之日起算。
- 4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号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文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 5已经取得注册、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安全监测制度。安全监测的期限( )年,自首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的化妆品取得住注册或者完成备案之日起算。
- 6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检验机构资质证书,10年内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没收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 )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