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 )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A) 2021年1月1日
(B) 2021年5月1日
(C) 2022年1月1日
(D) 2022年5月1日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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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证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2化妆品新原料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前,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从事安全评估的人员应该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的,并具有( )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 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至少保存( )年。
- 4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规定》,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注册人应当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 )个工作日至( )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 5在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 2022 年 5 月 1 日前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填报国产普通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
- 6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备案人应当重新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