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 )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A) 2021年1月1日
(B) 2021年5月1日
(C) 2022年1月1日
(D) 2022年5月1日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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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变更注册的,由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 )罚款;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更新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的,由承担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 )罚款。
- 2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
-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特殊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和备案管理。
- 4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督促入场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每半年或者展销会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 5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6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应当至少明确体现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名称,授权和被授权关系,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同一产品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