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60万元的房屋和40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40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20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80万元,并有拮据为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已死,债券债务关系消灭。
(B)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20万元。
(C)何某女儿可以口头放弃继承权。
(D)何某的女儿须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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