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19周岁),盲人,因琐事将朋友打成重伤。甲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B)乙(20周岁) ,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19周岁),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间抢劫。丙对抢劫罪不负刑事责任
(D)丁(22周岁) ,酒醉后将别人停在路边的汽车砸坏,事后完全不记得此事。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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