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刑法学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19周岁),盲人,因琐事将朋友打成重伤。甲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B)乙(20周岁) ,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19周岁),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间抢劫。丙对抢劫罪不负刑事责任

(D)丁(22周岁) ,酒醉后将别人停在路边的汽车砸坏,事后完全不记得此事。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刑法学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