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题
-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当地和岗位需要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2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和条件报经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认定,可以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招聘。
- 3考试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由组织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组织。各级人社部门笔试服务工作统一归口人事考试机构负责,人事考试机构受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笔试服务。
- 4省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州(市)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县(市、区)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报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
- 5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依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
- 6招聘信息公告中发布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行业、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工作人员未达到1:3的,经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最低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