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公告中发布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行业、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工作人员未达到1:3的,经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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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聘单位须釆用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2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 3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4新进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或拟任六级职员及其以上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经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
- 6公布招聘信息距报名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招聘内容确需变更的,须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并予以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