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题
- 1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 2新进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或拟任六级职员及其以上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经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3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依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
- 4事业单位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另行规定。
- 5省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州(市)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县(市、区)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报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
- 6招聘单位须釆用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