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题
- 1考生对本人笔试分数、笔试名次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期内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复查,考试组织单位应予以受理。
- 2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
- 3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实时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 4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本级年度人员计划总量对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进行核准。
- 5经批准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发出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随迁人员的落户手续。
- 6根据岗位需要,可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不高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并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