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题
- 1开挖深度只有3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 3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 4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 5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
- 6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