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题
- 1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都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
-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 4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 5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 6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