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会员公司可以提供财务资助给医疗卫生组织进行独立的医学教育或科学研究,且须遵守以下规定:
(A)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该活动/项目的目标和预期结果
(B)会员公司不得获取任何直接的利益作为回报,如服务、冠名授权等。单纯对会员公司支持的致谢(例如,在非推广性的字段中体现会员公司名称或展现会员公司标识)不被认定为利益回报
(C)该活动/项目应遵守本准则第7.1 条的规定
(D)会员公司应建立适当的机制,以审核并批准每项资助,如建立一个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应至少包括医学部和法律/合规部的代表)
(E)业务部门不能引导资助审核和审批流程,且不能成为唯一或最终决定资助行为的人。业务部门可以作为联络人提出资助需求,或在活动执行过程中提供协助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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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待需与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期间相匹配,任何明显不合理地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的招待费用均不应承担。
- 2内部参会者 – 专家咨询会议的内部参会人员应该在会议中承担明确具体的积极角色,被动参会者应该控制在最低限度。来自市场部或市场准入部的同事,以被动参会的形式参加非商业性质的专家咨询会议必须得到会员公司指定的委员会或者管理层的特批。
- 3合同、报酬、及审核 – 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会者应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支付的报酬必须合理。
- 4对参会者的要求会员公司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参会者应仅限为对于了解会员公司药物的有关收益、风险和适当使用及相关疾病状态有独立的、真实的学习需求的人群。
- 5本条规定的“中等适度和合理的”应解释为每人每餐不超过人民币300 元。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超出上述用餐标准的,须得到会员公司总经理或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的批准和认可。
- 6在RDPAC 准则中: “患者组织”指主要代表患者、他们的家人和/或护理人员的利益和需求的非营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