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RDPAC行业行为准则试题
- 1在RDPAC 准则中:“医疗机构”一般指由医疗专业人士组成的机构,或提供医疗服务、和/或进行医疗研究的机构,例如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 2对两种不同药品的比较式表述仅可针对有对应性和可比性的内容进行,且应加以充分的实证。在可以进行比较式表述的情况下,比较式表述应不引起误解。
- 3对于由会员公司赞助的、与药品及其使用相关的材料,无论其性质是否属于推广,均应明示该材料系由某会员公司赞助。
- 4会员公司可以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并促进合法商业目的提供财务支持或非财务支持给医疗卫生组织, 如推广会员公司的形象、品牌或产品。提供此类赞助须遵循以下规定:
- 5在RDPAC 准则中:“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指医疗、牙科、药剂或护理领域中的专业人员, 或其他任何在其专业活动中可能开具药品处方或推荐、采购、供应药品或将药品用于病人的人员。
- 6在RDPAC 准则中: “医学互动交流”或“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是指会员公司向医疗机构、专业学会及协会或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从其获得或与之交流医学和/或科学信息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