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RDPAC行业行为准则试题
- 1会员公司仅可出于满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未获满足的医学、科学或产品知识需求之目的,为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参加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提供支持,提供支持应满足以下条件:
- 2在RDPAC 准则中:“推广”指由某会员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互联网,以促进其药品的处方、推荐、供应、用于病人或为病人自用等为目的的,针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所进行的或组织、赞助的任何行为或活动。
- 3药品推广者可在国际科学大会或座谈会上通过展台或直接分发给参会者的方式推广某个/些尚未在会议所在国获得上市许可、或虽获得上市许可但许可的内容和条件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的药品,但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 4会员公司内部应有完整的记录和备案系统,通过合理清晰的分类, 准确地记录有关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涉及的费用、提供给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相关利益等。费用类别可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资助、赞助、会议费、讲课费、咨询费等。明确区分与医疗卫生组织及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互动产生的费用和内部员工费用。
- 5在RDPAC 准则中:“医疗卫生组织”指在医疗卫生领域从事任何专业活动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i)医疗机构;(ii)医学协会、医师协会和医院协会;(iii) 行业协会;以及(iv) 慈善基金会。
- 6会员公司可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价值适度、不超出日常执业工作范围、且有助于其实现医疗和病患服务的医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