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RDPAC行业行为准则试题
- 1不适用RDPAC 准则的非推广类信息可包括为回答针对某个药品的具体问题而进行的往来函件及其附随的非推广类信息资料。有关会员公司的非推广类的一般信息(如面向公司投资者及现有的或未来的员工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数据、公司研发项目介绍、及有关影响会员公司及其产品的药事管理最新进展的讨论等,也不适用RDPAC 准则。
- 2科学或医学文章的翻印本在单独使用时不构成“药品推广材料”,因其非由制药公司制作;但如果将它们连同由制药公司制作的其他文件一起发送到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手中,则这些翻印本就转变为药品推广材料。一旦某个推广材料中提及或者包含了科学或医学的论文或研究报告,或这些论文报告与推广材料一起被发送给相对人时,推广人均应对论文或报告的出处作清楚说明。对任何选自于某论文或研究报告、并被包含在推广材料中,或与推广材料一起被发送给相对人的非文字信息(包括图表、示图、照片或者表格等)的翻印,推广人均须清楚地注明出处,且翻印应忠实于原文。
- 3当会员公司以资助或其他方式安排将其推广材料刊登在有相关资质的纸质或电子媒体上,这些推广材料不得有使人误解其为独立的编者评论之嫌。
- 4会员公司不应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无论是直接提供或是通过诊所和机构提供)个人礼品(如:体育或娱乐项目的入场券,社交或风俗礼品等)。禁止提供现金、现金替代物或者个人服务。个人服务包括任何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职业无关、仅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个人获益的服务。
- 5内部参会者 – 专家咨询会议的内部参会人员应该在会议中承担明确具体的积极角色,被动参会者应该控制在最低限度。来自市场部或市场准入部的同事,以被动参会的形式参加非商业性质的专家咨询会议必须得到会员公司指定的委员会或者管理层的特批。
- 6在RDPAC 准则中:“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