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公司不得就参加医学互动交流项目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包括讲者和参会者)承担或支付任何形式的津贴(如按天支付的补助),或对其差旅时间或未能工作时间的补偿。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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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员公司可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其或其患者学习疾病及其治疗手段的信息或教育物品,前提是这类物品主要用于教育目的且不具有额外价值。
- 2推广信息应当清楚、易理解、准确、客观、公正、和高度完整,足以使受众能就有关药品的治疗价值形成自己的观点。药品推广信息应以对所有相关证据所作的最新评估为依据, 并清楚地记载相关证据事实。推广信息不应通过曲解、夸大、过分强调、忽视、或其他方式误导相对人。推广者应尽最大努力避免使推广信息出现内容上的模糊不清。在给出绝对的和无所不包的论断时应十分谨慎,其必须以充分的论证和实证为基础。一般应避免使用诸如“安全”、“无副作用” 之类的描述性用语,如需使用也须有充分的科学论证。
- 3RDPAC 准则适用于RDPAC 会员公司。非RDPAC 会员的制药公司不在RDPAC 准则的规治范围之内。RDPAC 鼓励非会员公司和其他需要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推广药品或服务、或需要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医疗卫生组织、患者组织和患者开展互动交流活动的组织都能遵守与RDPAC 准则所规定药品推广及相关互动交流道德标准相类似的道德行为标准。
- 4会员公司支持医学继续教育还须遵守本准则第七条的规定, 并参考在IFPMA 官网发布/更新的关于医学继续教育的指南说明(https: //www.ifpma.org/resources/publications/)。
- 5医学继续教育可帮助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掌握有关疾病和相关治疗手段的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和观点,这对改善病患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是极为重要的。继续教育的主要目的应当是提升医学知识,会员公司仅在此目的下提供的资金支持才是正当的。
- 6(c) 下列限制特别适用于仅在会员公司提供讲者培训后发生的讲课服务:原则上,当讲者与其他参会人员来自于同一科室时,禁止支付讲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