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互动交流项目举办的地点应适当且以有助于实现其科学、教育及会议本身的目的为宗旨。会员公司应避免选择名胜或铺张奢侈的地点举办医学互动交流项目。在选择医学互动交流项目的适当地点时还应遵守本准则第7 条及IFPMA 赞助指南相关原则和要求。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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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与患者组织合作时,会员公司必须确保从一开始就明确会员公司的参与和参与的性质。任何会员公司不得要求成为患者组织或其任何项目的独家资助者。
- 2内部参会者 – 专家咨询会议的内部参会人员应该在会议中承担明确具体的积极角色,被动参会者应该控制在最低限度。来自市场部或市场准入部的同事,以被动参会的形式参加非商业性质的专家咨询会议必须得到会员公司指定的委员会或者管理层的特批。
- 3推广辅助用品是指用于药品推广的非现金价值物品(不包括第5 条和第6 条中的推广资料)。禁止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用于处方药推广的推广辅助用品。在会员公司自办会议或第三方会议中,在满足“最小价值”及“最少数量”的前提下可以提供仅带有会员公司标识的笔和记事本。禁止提供的推广辅助用品包括便利贴、鼠标垫、日历等。
- 4应无例外地禁止会员公司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娱乐、休闲和社交活动。会员公司在组织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时, 可以向参会者提供附属于活动的合理餐饮和小食。此外,会员公司可以以工作餐形式,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进行以医学、科学和教育为主题的医学互动交流。会员公司不得向参会者提供音乐会或娱乐节目的入场券或支付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但可以提供非由会员公司支付的、在互动交流活动举办地播放的背景音乐或进行的本地表演。
- 5会员公司不应提供或支付任何娱乐活动或其他休闲及社交活动。
- 6会员公司内部应有完整的记录和备案系统,通过合理清晰的分类, 准确地记录有关医学互动交流项目涉及的费用、提供给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相关利益等。费用类别可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资助、赞助、会议费、讲课费、咨询费等。明确区分与医疗卫生组织及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互动产生的费用和内部员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