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公司不得组织或赞助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赴其本国以外参加医学互动交流项目(包括支持个人参加满足如下第7.2 条所述条件的活动), 除非满足IFPMA 行为准则(2019) 以及IFPMA 关于赞助互动交流活动的指南说明(以下称“IFPMA 赞助指南”)所提供的原则和要求。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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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员公司不应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无论是直接提供或是通过诊所和机构提供)个人礼品(如:体育或娱乐项目的入场券,社交或风俗礼品等)。禁止提供现金、现金替代物或者个人服务。个人服务包括任何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职业无关、仅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个人获益的服务。
- 2会员公司应谨慎选择会议的举办地,以尽量减少参会者的旅行,并避免造成铺张奢侈的公众形象,避免选择与奢侈的娱乐活动相关联的场所,如SPA、温泉、度假酒店、滑雪、高尔夫、赌博、邮轮等。
- 3本条规定的“中等适度和合理的”应解释为每人每餐不超过人民币300 元。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超出上述用餐标准的,须得到会员公司总经理或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的批准和认可。
- 4(b) 此外,各会员公司应制定其对每个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所支付的服务费上限。例如向每个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所支付的年度讲课费次数上限、金额上限,以及会员公司服务次数的年度上限等。
- 5医学互动交流项目的开展须以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知情同意为前提。尤其针对电子邮件推送、社交媒体等线上互动活动,应确保获得相关的知情同意并授权后,再开展相关活动。
- 6会员公司应考虑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任何人不合理、不必要地重复参加多次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讲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