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A)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B)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
(C)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
(D)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
(E)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 (F)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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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处理。
- 2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的补充申请,在审评期间,不得补充新的技术资料;如需要开展新的研究,申请人可以在撤回后重新提出申请。
- 3药品检验机构原则上应当在审评时限届满四十日前,将标准复核意见和检验报告反馈至药品审评中心。
- 4申请人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为药物临床试验申办者(以下简称申办者)。
- 5《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7月1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6境外生产药品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在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前提出药品注册检验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要求抽取样品,并将样品、检验所需资料及标准物质等送至中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