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
->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问答题
下载题库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的科学研究,外方资助但无实质性参与,是否需要申报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许可/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
答:此类科学研究外方无实质性参与,不获取研究相关数据信息,研究成果与外方不共享(如外资制药企业仅为医疗机构的研究者提供临床研究用药或部分研究经费资助而不分享研究成果),则不纳入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的国际合作管理,不需要申报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许可/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
继续答题:
下一题
更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问答题试题
1
在采集许可申请获得同意后,参与医疗卫生机构是否需要提交伦理审查批件和承诺书至科技部?
2
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项目,因合作方单位性质变为外方单位,是否需要申请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
3
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行政许可和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中需要提交的国际合作协议包括哪些?
4
利用已公开的人类遗传资源数据,是否需要进行信息备份和备案?
5
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中的分析单位应如何理解?
6
项目已进行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但因条件改变需转为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许可,应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