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连锁药店验收员试题
- 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11号)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实现()等重点品种全过程信息可追溯。
-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 3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 )。
- 4药品批发企业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 )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5药品连锁企业所属连锁门店由其他连锁企业收购兼并的,如实际经营地址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 6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即来货2个批号,需要提供2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