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主要由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李军和孙静共同偿还
(D)由孙静偿还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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