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 2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代理记账。
- 3宗教活动场所注销或者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
- 4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其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
- 5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6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给捐赠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加盖本场所印章。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收据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做好相关记录。接受的捐赠应当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