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将银行账户信息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2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代理记账。
- 3宗教活动场所的支出应当经本场所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本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审批。
- 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国家有关财务、资产、会计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 5宗教活动场所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和报废应当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 6《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