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宗教活动场所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 3宗教活动场所一般应当制定本场所的年度预算,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以适当方式通报当地信教公民。
- 4宗教教职人员接收的捐赠给宗教活动场所的钱物,应当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具收据并及时入账。
- 5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一般应当自求收支平衡,量入为出。
- 6《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财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