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宗教活动场所更换财务人员,应当由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监督其办理交接手续。
- 2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给捐赠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加盖本场所印章。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收据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做好相关记录。接受的捐赠应当及时入账。
- 3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依法纳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当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和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 5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是本场所财务管理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本场所的财务管理,支持财务管理机构、财务人员依法实施财务管理。
- 6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国家有关财务、资产、会计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