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宗教活动场所的大额支出应当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需要听取信教公民意见的,应当征求信教公民意见。大额支出数额标准由宗教活动场所在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
- 2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参与非法民间借贷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
- 3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人员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涉及财务的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并向本场所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 4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5清算期间,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 6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国家有关财务、资产、会计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