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题
- 1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2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以适当方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本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公民的监督。捐赠人和信教公民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场所管理组织应当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人和信教公民反馈。
- 3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 4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一般应当自求收支平衡,量入为出。
- 5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
- 6《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