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统计法实施条例试题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布统计数据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 2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或者采用下发文件、会议布置以及其他方式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 4国家统计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涉外统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有权采取统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措施。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
-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