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试题
- 1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征求鉴定意见、组织专家咨询等过程中,应当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专家明确保密要求,必要时组织签订书面保密承诺。
- 2办案机关不服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并按照《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 3国家秘密鉴定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保密事项范围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文件为依据。
- 4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国家秘密鉴定复核申请后6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出具复核决定书。因鉴定事项疑难、复杂等不能按期出具国家秘密鉴定复核决定书的,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限,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30日。
- 5国家秘密鉴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 6受理鉴定申请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就下列情况向鉴定事项产生单位征求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