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试题
- 1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秘密鉴定。
- 2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秘密鉴定。
- 3机关、单位提出鉴定意见,专家咨询等时间不计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秘密鉴定办理期限。
- 4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鉴定后,对属于地方各级机关、单位产生的鉴定事项,可以征求鉴定事项产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意见。
- 5经审查认为办案机关提交的材料存在瑕疵、不完整或者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通知办案机关予以修改或者补充。审查受理时间自相关材料修改完成或者补齐之日起计算。
- 6办案机关申请复核的,应当提交申请复核的公文,说明申请复核的内容和理由,按照《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附需要进行复核的国家秘密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