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试题
- 1存在鉴定事项产生单位不明确,涉及多个机关、单位以及行业、领域,或者有关单位鉴定意见不明确、理由和依据不充分等情形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相关机关、单位征求鉴定意见。
- 2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直接进行国家秘密鉴定。
- 3办案机关不服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并按照《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 4为了规范国家秘密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
- 5国家秘密鉴定复核结论应当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等鉴定依据,在分析研判原鉴定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基础上,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作出。
- 6为了规范国家秘密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