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试题
- 1对拟鉴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专家对其泄露后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
- 2国家秘密鉴定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结论准确。
- 3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答复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或者认为本地区产生的绝密级事项鉴定依据不明确、有争议的,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作出鉴定结论。
- 4国家秘密鉴定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保密事项范围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文件为依据。
- 5国家秘密鉴定复核决定书维持原国家秘密鉴定结论的,应当说明依据或者理由;改变原国家秘密鉴定结论的,应当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并说明依据或者理由。
- 6办案机关申请国家秘密鉴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