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试题
- 1科创公司应当保持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
- 2单独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 3科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应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交易所规定。
- 4《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登记等事项,应当遵守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 6科创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主体违反《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