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试题
- 1科创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 2单独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 3《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4科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应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交易所规定。
- 5科创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科创公司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并应当按照同一标准披露后续类似事件。
- 6科创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科创公司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并应当按照同一标准披露后续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