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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  2020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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