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2021破产法

多选题 :  甲企业于2014年9月1日向乙企业购买一批货物,约定货到付款。乙企业于2014年9月5日发货,在运输途中,乙企业得知甲企业被受理了破产申请,但是乙企业没有及时表示取回货物。在货物到达甲企业后,甲无力支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可以通过管理人行使取回权

(B)乙企业不可以行使取回权

(C)管理人收到货物,只是处于保管人地位

(D)乙企业只能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

(E)乙企业的债权应优先受偿

查看解析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2021破产法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