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21破产法试题
- 1甲是某有限公司的工人,2016年8月2日,甲因工伤住院治疗,久治未愈,期间医疗费用、护理费等一直由该公司垫付。2017年9月,该公司向甲支付10万元赔偿金后便不再垫付其后续的医疗费用。甲认为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过低,于201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0万元。2017年11月,该公司经营不善,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被法院受理重整,法院指定A律所担任管理人。为了维持公司运营,A律所代表甲公司向股东张三借款50万。债权人会议推选甲公司总经理王某担任破产管理人,且经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甲公司向股东李四借款100万,并用甲公司的楼房设定抵押,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3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
- 4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叙述,错误的是 ()
- 5龙远公司是一家于2007年在A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该公司位于该市甲区,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债权人之一中国工商银行位于该市乙区的支行,欲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该公司的破产案件应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6某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