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债务人申请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为借款设定担保
(D)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2021破产法试题
- 1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文某是股东之一,持有40%的股权。文某已实缴其出资的30%,剩余出资按公司章程规定,应在2017年5月缴足。2015年12月,文某以其所持甲公司股权的60%作为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元,与唐某共同设立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 3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
- 4汪某为兴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34%。2017年5月,汪某因不能偿还永平公司的货款,永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某在兴荣公司的股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5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 6龙远公司是一家于2007年在A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该公司位于该市甲区,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债权人之一中国工商银行位于该市乙区的支行,欲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该公司的破产案件应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