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A)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B)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C)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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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 2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 4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5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6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