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试题
- 1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2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 5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