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题
- 1为了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检定合格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于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公告设置位置,并在公路醒目处设置告示标志。
- 3违反《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负有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4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使用的检测设备和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中的计量称重装置应当通过具备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的周期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但是,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作出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
- 6承运人无法自行保管卸载货物的,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卸货场所应当妥善保管,并将货物保管有关事项书面告知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