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题
- 1《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19年9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同时废止。
- 2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违反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3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货运源头单位按要求装载、配载货物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超限超载的,应当要求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成本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引导运输价格合理形成、运力合理配置和利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行为,加强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接卸场地建设,降低公路通行成本,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收费行为,发展网络货运新业态,对货运源头单位配置监控设备给予适当补贴等措施降低货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