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题
- 1货运车辆未按前款规定接受处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信息、邮寄等方式,告知货运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驾驶人到本省范围内已联网的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接受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货运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驾驶人的陈述和申辩。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检定合格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于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公告设置位置,并在公路醒目处设置告示标志。
- 4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使用的检测设备和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中的计量称重装置应当通过具备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的周期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5违反《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6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并与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对接,实行信息共享。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应当接入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