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题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履行治超行政执法职责。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检定合格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于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公告设置位置,并在公路醒目处设置告示标志。
- 3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 4违反《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 6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