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试题
- 1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车辆营运证(总质量四千五百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无号牌、无车辆行驶证以及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受理货运车辆变更登记或者安全技术检验申请时,发现货运车辆存在超限超载信息且未接受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告知申请人及时接受处理。
- 3违反《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等重点路段和节点,设置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且为举报人保密。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