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试题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以及开展岗位实践、在职进修、学术交流等人才培训活动。
-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科学技术服务机构、科技特派员和群众性科学技术组织等为农业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服务。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建立农业科学技术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基地等,并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进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当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 6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应当履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学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