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试题
- 1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评估制度,建立综合评估与年度抽查评估相结合的长效评估机制,根据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性质、从事科研活动的类型,分类建立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充分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创新产业的空间需求。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以及科学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 4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应当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按照规定下放预算调剂权,探索开展并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管理范围,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权。直接经费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经费支出不违背负面清单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剂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经费科目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整间接费用比例和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
- 5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
- 6自治区推行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科学技术奖,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科学技术奖励应当加大产业贡献类项目的比例,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