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试题
-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发现、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等机制,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环境。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类国有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龙头企业牵头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业建立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按照市场机制联合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和推广体系,重点支持良种培育、种养技术、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农产品储运保鲜和精深加工等农业科技攻关以及应用推广。
- 6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培养、吸引和使用科学技术人员,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者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站、博士后工作站或者流动站等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并落实各级高层次人才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