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试题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以及开展岗位实践、在职进修、学术交流等人才培训活动。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大数据发展、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除应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法律规定的事项以外,还应当用于支持下列事项:
- 5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创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扩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选人用人、职称评聘、科研立项、科研设备采购、经费管理、成果处置、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