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可以依法实行产权激励,采取科技成果折股、知识产权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科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进行激励,促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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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牵头或者参与各类标准的研究、制定。对主持或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2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评估制度,建立综合评估与年度抽查评估相结合的长效评估机制,根据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性质、从事科研活动的类型,分类建立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当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建立财政性资金贴息制度保障企业以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 5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整合符合相关条件、科研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科学技术研究事业单位,优化调整科研院所规模结构,健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运行和稳定支持机制,组建具有广西特色和优势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提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新能力。
- 6支持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便利。